| 钦南区提前近2个月完成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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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4 09:57 文章来源:钦南区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截止11月3日,我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金额达3413 万元,提前近2个月完成市商务局下达我区销售额目标任务的100.38 %,成为钦州市第一个完成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目标任务的县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能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自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对市商务局下达我区家电下乡销售目标任务进行认真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我区家电下乡销售目标任务。
二、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严格按照销售网点备案登记的程序和方式,在接到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提交在我区设立销售网点的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部分销售网点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通过备案登记;对未符合要求的申报网点进行积极热情指导,促使其及时改进完善提高,达到备案条件。目前,在我区备案销售网点共有88家(钦州港7家),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三、多渠道开展家电下乡宣传、促销活动。
一是配合市政府于2月11日在那丽镇大百货商场举行了钦州市家电下乡启动仪式;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以新闻报道和专题的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做法,报道有关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下乡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家电家居建材促销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区拉横额68条,发放政策宣传资料20多万份。真正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不断完善提高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
我区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农民群众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从最初的由农民朋友个人申补,转到由网点代农民朋友办理,再到7月份开始至今实行由销售网点现场直补等三种方法,手续逐步简化,补贴兑付效率进一步提高,极大刺激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欲望。
五、实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销售动态。
从8月份开始,选择我区规模大,效益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10家(其中城区7家、乡镇3家)进行销售情况重点监测,对各销售网点每一周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收集、统计、综合、分析,随时了解掌握我区家电下乡销售基本情况和新动态,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为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六、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立足部门实际,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经贸部门负责处理家电下乡的日常工作;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家电下乡专票政策,调动销售单位积极性;工商部门认真查处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不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共同确保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进行。
目前,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7876台,完成市商务局下达我区销售台数目标任的84.12%,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92.21 万元。预计我区今年将全面完成家电下乡销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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