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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实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
2009-07-03 17:16  文章来源:钦南区经济贸易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方便农民群众领取财政补贴资金,解决财政补贴兑付资金环节多,手续繁杂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09〕103号》文件精神,从7月2日起,钦南区实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由销售网点现场代审、现场直补。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即可享受国家13%补贴资金,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申报补贴按原渠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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